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时间:2008-02-26 来源:信息时报 进入论坛 手机读报 我要评论

 

陈冠希与蔡依林之前曾多次合作,传出绯闻

警方公布最新调查进展,已确认新涉案女星中包括一名台湾女星、一名香港女星及一名模特

     “艳照门”风暴再有新发展,陈冠希继求警方协助后,上周五再向海关举报,怀疑有人侵犯其“艳照”版权,要求海关展开刑事调查。陈冠希又通过代表律师称,警方已确认陈的证人身份,在完成与警方的合作后陈冠希将离开香港。但警方表示,一日未完成调查,仍未可完全排除陈冠希涉刑事的可能性,估计未来两、三日会完成对陈冠希的调查。

     指“艳照”受刑事侵权     

     香港海关发言人前(23日)日证实已接获有关举报,并会采取适当行动跟进调查。根据香港有关规定,如未获版权拥有人许可,复制版权作品,以作出售或出租之用,又或为贸易或业务目的,出售、出租或分发版权复制品,即属犯罪,最高刑罚为入狱四年及每件侵权复制品罚款五万元。

     陈冠希前日通过其代表律师发出声明,声明指陈离港是“基于人身安全理由”及为配合警方调查,但会在执法部门有需要时再度返港。声明还指,陈自上周四召开记者会后,即与警方会面提供详尽的资料,其证人身份被警方确认,并已提供了证人口供,案件已进入司法程序,现不作评论。  

     蔡依林萧亚轩急撇清

     据指香港警方前日鉴定的3位女星,分别是一位台湾地区女星、一位香港女星和一名模特。模特的照片有40多张,台湾地区明星有80多张,以及两段分别长度为27分和31分的视频,香港明星的视频长19分钟。对此,与陈冠希曾合作的萧亚轩和蔡依林,则通过经纪人再次澄清,她们与此案绝对无关。据悉蔡依林的经纪人义正词严、口气强烈地说:“请警方干脆公布名字,免得我们这些清白的人遭受怀疑。”而萧亚轩的经纪人则平淡表示:“我们没交往过,也没有拍过。”

(编辑:崔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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